徵才機關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9~2025-05-1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財經相關系所畢業。 2.具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考試及格之財稅金融或會計審計等相關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3.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作業。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善溝通協調。 5.任用人員自報到日起須簽署利益迴避自律公約,願遵守本人及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被本人利用名義交易者於本人任職期間,絕不從事上市、上櫃、興櫃公司股票、指數股票基金、具股權性質之衍生性商品及個股認購之買賣行為。 |
工作項目 | 退撫儲金個人專戶管理作業及其他綜理業務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機關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傳賢樓3樓) 工作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3號 (玉衡樓2樓儲金管理組) |
聯絡E-Mail | memei18@mail.fu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A4直式橫書,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註明聯絡電話及地址,末頁請簽名)、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以A4規格裝訂,於114年5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寄11601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人事室收(信封上註明應徵儲金管理組科員A630240)。逾期、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2-82367476袁小姐。 2、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 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