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鹽埔鄉公所 徵求 村幹事~2025-05-08

徵才機關 屏東縣鹽埔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村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5-04-30~2025-05-08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二)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考試及格,現職銓敘審定具綜合行政職系調任資格者。
(三)最近五年考績至少考列三年甲等、二年乙等以上。
(四) 具工作熱忱、積極敬業精神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須配合職務調整者。
(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事。
(六)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其 其他不得任用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或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907屏東縣鹽埔鄉勝利路32號(屏東縣鹽埔鄉公所)
聯絡E-Mail a600016@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檢附以下資料:1.現職派令2.銓審函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證書5.近五年考績通知書6.相關專業證照及其他職系認定資料等。
(未完整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
(三)受理單位:屏東縣鹽埔鄉公所人事室。聯絡人:尤小姐,電話: 08-7932126轉2011。
(四)補充說明: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列候補名額1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惟如無適當人選,亦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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