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8~2025-05-05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事業廢棄物稽查管理事宜。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報名方式:(※資料不齊全或未繕打My data簡要自述者不予受理)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務必於報名期限內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下列事宜: 1. 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並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 2. 請檢附下列報名表件(證件須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並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PDF檔後上傳: (1) 報名表(請至本局官網「訊息專區」「徵才資訊」下載,並務必黏貼照片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現職派令 (3) 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4) 最高學歷證書 (5) 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6)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 與本職缺相關專業證照(無者免附) (8) 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9) 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請提供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或預防接種紀錄等相關證明文件。 (二)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請務必留白天可聯絡到的電話);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備取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備取人員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由本局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四)經甄選錄取人員如非本府現職人員,需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得商調。 |
聯絡E-Mail | yujun@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人:鄭小姐(07-7351500#1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