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大甲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測量製圖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10~2023-04-21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三等考試及格,並具測量製圖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土地複丈、建物測量、法院囑託測量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大甲區鎮政路38號(管轄區域:臺中市大甲區、大安區、外埔區) |
聯絡E-Mail | lbper@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2)年4月2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所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將擇優個別通知面試;若資料未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另,如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規定者,請檢附證明子女實際居住於臺中市之相關文件。 (五)聯絡電話:04-26867125*606黃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