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徵求 駕駛~2023-05-15

徵才機關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無資位
職稱 駕駛
職系 汽車駕駛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錄取6名,備取3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3-04-13~2023-05-15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國中(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並具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且無被吊扣等違規情形。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紀錄。
(四)需公立醫院最近三個月內體檢合格者。
工作項目 車輛清潔保養維護、駕駛輪值勤務、公文遞送業務、配合職務調動及其他交辦事項;待遇依技工工餉薪點135~170,月支報酬新臺幣31,800~35,770元。
工作地址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310號)
聯絡E-Mail bear214@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2年5月15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自送至本署(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310號),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以掛號郵戳或本署收文章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填寫甄選履歷表,並貼妥2吋正面半身光面照片。
2、檢附文件:(1)公立醫院體檢表、(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影本、(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6)受訓、獎懲等相關資料、(7)其他專業證照。
3、報名文件均應以A4大小格式製作並請依序裝訂,如為影本資料請加註「與正本相符」。
(三)面試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談,經甄選錄取正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署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 恕不退件;備取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
(四)有意者請自行影印公文附件或逕自本署網站(http://www.tnc.moj.gov.tw)下載空白履歷表、甄選簡章等文件。
(五)聯絡人:本署總務科林信言先生,電話:06-2959731#6105,傳真:06-2974541。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