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管理師 |
職系 | 衛生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06~2025-06-20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學經歷、專長,至少符合一項):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公共衛生、醫學、藥學、生命科學、醫管或護理等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如為大陸地區人士需設籍滿10年。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人員。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各項預防接種政策、計畫之擬訂、考核、執行及合約醫療院所管理相關事項。 (二)辦理醫院、機構、社區防疫及營業場所衛生管理、傳染病個案追蹤管理及通報系統監控等相關事宜。 (三)推動執行本市公共衛生業務衛生計畫。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北投區健康服務中心(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111號3樓) |
聯絡E-Mail | ea8276@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意者請於114年6月20日(星期五)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將下列1~5相關文件資料合併為單一電子檔上傳, 1. 甄試報名表 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4.專業證書正反面影本,如護理師、公共衛生師或其他醫事人員相關證照 5.工作年資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非現職人員免附)及離職證明(無則免附) 或將前開相關資料電子檔email至ea8276@gov.taipei『主旨請註明應徵約聘管理師』, 注意: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掃描不清楚不易辨識,視為證件不齊全。另如提供不實或遺漏以上資料,概由當事人負責,本中心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擇優公告甄試名單。 (二) 應徵及職缺說明: 1. 初審合格者名單暫定於114年6月24日(二)下午7時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https://www.bthc.gov.taipei/,恕不另行通知。 2. 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115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辦理續聘(僱)或解聘(僱)事宜,又自實際到職日起依本局約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試用3個月,試用考核成績不滿70分者,予以解聘(僱)。(三) 待遇 : 新臺幣41,173元至45,624元,(新進人員需自41,173元起支)。 (四) 其他事項: 1.甄選日期及方式:暫定於114年6月26日(星期四)上午11時舉行面試,屆時以正式公告為準。 2.甄選地點: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111號3樓會議室。 3.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中心就應徵人員甄試結果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另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報名人員所送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請勿請託關說,違者將不予考慮。 5.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及統計圖表製作能力,能配合加班、輪班及職務作機動調整者尤佳。 6.本職缺錄取人員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之情事,並不得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兼職等相關規定。 7.聯絡人及電話: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等疑問者,請洽(02)28261026 轉7231 吳組長,其餘事項請洽分機7225人事室賴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