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13~2025-11-20 |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具學士以上學位。 二、 公務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或訓練)及格者,具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文教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於報名截止日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 四、 具辦理工程採購、媒體公關業務經驗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 行政院、各部會涉及文化資產相關業務之聯絡、彙整。 二、 文化部相關重要會報(如全國文化會議、全國文化機關構主管會報等)業務。 三、 本局媒體公關及性別平等業務。 四、 辦理文資局年報彙整出版。 五、 協辦文化資產資料中心籌備事宜。 六、 其他有關綜合規劃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
| 聯絡E-Mail | ch0429@boch.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請於114年11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能力證明佐證資料等(均為pdf檔)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 本職缺為預估缺,本局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三、 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綜合規劃組吳小姐,電話04-2217-7565、E-mail:ch0429@boch.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