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秘書處 徵求 業務助理~2025-11-14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業務助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11-10~2025-11-1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悉書法繕寫,或具備相關工作經驗。
三、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繕寫室相關事宜。
二、辦理行政業務及庶務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秘書處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6樓)
聯絡E-Mail 10018402@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徵時間:一律採紙本報名,請於114年11月14日(星期五)前將資料(以A4紙張依序裝訂)裝訂,寄(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本處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並請於信上註明「應徵機要科業務助理」。
二、資格審查: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如無法下載,請至銓敘部網頁https://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641&Page=9890&Index=5下載】(A4直式橫書,含簡要自述,末頁請簽名)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三)工作等相關經歷證明影本(如離職證明書)
三、甄選方式:初審合格後,擇合適者通知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當天須現場進行書法寫作),並視甄選成績另擇備取1至2人,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列冊候用,期滿如未獲通知遞補,自動喪失候補資格,甄選結果確定將於本處網頁公告,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四、114年12月11日後進用,待遇依本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標準給薪:每月31,450元。
五、聯絡電話:03-3322101#6661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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