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組員 |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01~2025-11-10 |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含升官等考試及格)、升官等訓練合格者。 2.具有文教行政職系之資格,並經銓敘部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熟諳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與網路基礎操作能力,並具公文寫作能力。 4.具服務熱忱、溝通與協調能力、敬業負責與團隊精神,並能配合業務調整。 5.具教育行政相關知能及工作經驗者為佳。 |
| 工作項目 | 1.管理、設計學院課程概述與科目表修訂(含加退選及撤選未簽核教師通知)與課程科目表彙編 2.會辦專兼任教師聘任與彙整教學單位聘用專任教師比例 3.會辦專任教師休假研究、校外兼職與教師請假業務 4.本校師資質量考核窗口(含試算全校與系所生師比) 5.辦理教學評量與行政單位申請校院級課程之業務 6.教師教學大綱與進度表(含教師諮商時間) 7.普通教室借用 |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教務處課務組 |
| 聯絡E-Mail | sar318@ntut.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應徵及資料送件步驟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完成職缺應徵投件: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 2、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完成自傳內容(自傳不得空白)。 3、應徵系統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 (1)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完成授權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3項附件依序彙整並上傳至該系統, 第1項: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職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 2職員甄審 3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後並如實填妥,請務必填上聯絡方式(手機號碼及目前使用的電子郵件信箱) 第2項:現職銓敘審定函 第3項: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 2職員甄審 4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下載並填寫完成。 (3)以上均3項文件均為PDF檔,未將上述個人資料完整上傳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審,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若有相關疑義,請電洽人事室江小姐(02-2771-2171#1611)。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