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市場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16~2025-05-23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具有薦任第6職等以 上,經建行政職系合格實授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動產(含物品)管理業務。 二、財產報表帳務處理。 三、防災業務。 四、華山國宅土地使用費計收。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6樓〈捷運松山新店線至「北門站」2號或3號出口,沿塔城街往北步行約10分鐘,永樂市場6樓〉 |
聯絡E-Mail | az1016@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之完整正確性(自傳不可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請依序彙整掃描為1個PDF檔案)包含1.最近一筆派令及銓敘審定函、2.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3.考試及格證書、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6.切結書(請至本處首頁/最新消息下載)。 三、初審合格者,本處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如需詢問工作內容請洽02-25505220分機2011賴先生;人事業務請洽02-25505220#2702 林小姐。 四、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處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五、本職缺係預估缺,預計出缺日為114年7月1日。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得撤銷派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