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徵求 書記~2023-05-11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04~2023-05-1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任用資格者。
3、熟悉Microsoft Office相關軟體操作使用。
4、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之消極資格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文書檔管及收發相關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
聯絡E-Mail mm10121003@tf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書面與線上方式雙軌擇一,說明如下:
1、應檢具表件:有意願應徵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詳填學歷、考試、歷任職務任年月、考績、獎懲、簡要自述、日夜間聯絡電話並親自簽名)、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之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請登載於公務人員履歷表即可)。
2、書面應徵:請於112年5月11日前送(寄)達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號9樓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書記,逾期恕不受理〉,如有任何問題請洽(02)27297668轉分機6706人事室孫小姐,業務問題請洽分機6058秘書室陳專員。
3、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亦請將上列除履歷表以外相關資料電子檔掃描後上傳。
4、本職缺列候補4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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