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20~2025-08-29 |
資格條件 |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 嫻熟電腦資料處理。 3. 具汽車或機車駕照,並能獨立駕駛。 4. 具電腦公文書處理能力。 5. 男需役畢。 6. 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預計代理期間自114年9月25日至115年6月29日。 |
工作項目 | 1. 人事業務(差勤管理、其他人事行政業務)。 2. 總務業務(小額採購、庶務費用核銷等)。 3. 出納業務(經費控管、經費盤點等)。 4. 財產暨物品管理(財產物品報廢、變賣與盤點等)。 5. 公文收發與郵寄業務。 6. 公文處理、服務臺輪值及一般行政業務。 7.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455號(高雄分臺) |
聯絡E-Mail | jing@pbs.np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完整履歷資料,並上傳照片及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役畢或免役證明(男性)等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為附件】,並於114年8月29日前上傳完畢。 2. 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訂契約者,撤銷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 錄取人員報到後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8,948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等費用),僱用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5. 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6. 聯絡電話:02-23888099轉5024人事室朱小姐、工作單位分機07-3590000轉6600信分臺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