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23~2023-05-30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對運動場館新建修繕有高度熱情者尤佳。 (二)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 無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運動設施科綜合業務。 (二) 辦理簡易運動設施等相關業務。 (三) 辦理公共藝術相關業務。 (四) 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2樓。 |
聯絡E-Mail | hwen@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方式: 1. 應徵人員請於112年5月3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2. 上傳資料應包含: (1) 現職派令。 (2) 銓敘審定函(或曾經銓敘審定符合調任「經建行政」職系職務審定函)。 (3)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4) 考試及格證書。 (5) 最高學歷證書。 (二) 其他: 1. 持外國學歷者尚須提供:1.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位證書影本及歷年成績證明。2.國外修業起迄期間之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出入境紀錄證明。3.學位證書並請翻譯成中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2.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不符合者不予通知。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3.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4. 洽詢電話:臺中市政府運動局(人事室)04-22289111轉51952(來電時間為8:30-12:00及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