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4等(250薪點)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9~2023-06-16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相關科系畢業。(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熟諳公文處理,具備橫向溝通協調能力,可配合不同專業領域工作之推動,積極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業務加班。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檔案管理業務,如:公務資料編輯、印信典守、文書檔案處理、公文稽催、大事記要等。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1號5樓 |
聯絡E-Mail | resume@ntm.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方式,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2年6月1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 (需填寫簡要自述,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同時須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二、應徵者請檢附文件:(一)資料表、甄選報名表;(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專長證明文件等影本。 三、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服務證明或工作證明文件(PDF檔)掃成同一個檔案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四、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 五、本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起至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及格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務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其所具資格條件以四等25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32,425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六、本職缺擇優得列候用若干人,候補名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