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職稱 | 社會工作室主任 |
職系 |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19-08-26~2019-08-29 |
資格條件 | 1.大學(含)以上社會工作相關學系畢業具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等考試及格。 3.具薦任第7職等以上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並經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及執業登記之現職公務人員。 4.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5.辦理社會工作業務4年以上經驗。 6.具高度工作熱忱與協調合作、計畫能力,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7.具有醫院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 綜理社會工作室業務。 2. 辦理特殊性、複雜性個案。 3. 督導社會工作實習生。 4. 綜理醫療糾紛業務。 5. 綜理本院附設社區長照機構業務。 6. 綜理本院「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醫事C)」業務 7.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 42-50 號(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
聯絡E-Mail | person03@puzih.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者請備妥: 1. 公務人員履歷表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 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5. 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 畢業證書影本 7. 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 8. 相關服務證明文件 (二)請將上列資料於108年8月29日前,掛號逕寄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職缺名稱),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合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談(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三)聯絡方式:05-3790600#207 余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