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華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18-01-03

徵才機關 國立華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0-嘉義市
有效期間 2017-12-25~2018-01-03
資格條件 ※注意:請至本校網站(http://www.phnvs.cy.edu.tw/)首頁【最新公告」項下下載甄選簡章詳閱!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二)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有庶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EXCEL、E-MAIL)、網路系統操作等。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迴避任用)、27(屆齡退休)、28(不得任用)條規定之情形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五)刻苦耐勞、主動積極、品行端正。
工作項目 ※注意:請至本校網站(http://www.phnvs.cy.edu.tw/)首頁【最新公告」項下下載甄選簡章詳閱!
(一)辦理總務處庶務組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嘉義市東區光彩街6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注意:請至本校網站(http://www.phnvs.cy.edu.tw/)首頁【最新公告」項下下載甄選簡章詳閱!
(一)檢具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1份(如附件需黏貼照片、500字簡要自述並於填表人欄位簽名蓋章)。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4、經歷及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影本各一份(無則可免)。
5、專長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等資料影本(無則可免)。
上揭表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並加蓋私章註明與正本相符(相關證明文件欠缺者,以資格不符論,本校不通知補件亦不受理補件)。於報名期限內以掛號寄達華南高商人事室或持送華南高商總務處文書組,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以郵戳日期或總務處文書組收件章戳日期為憑)。需退還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並書寫收件人及地址。
(二)聯絡人:國立華南高商人事室,電話:05-27871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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