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19-12-27

徵才機關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社會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12-20~2019-12-27
資格條件 (一)經銓審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有社會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含申請、調查、轉報、建檔、低收子女就學交通補助綜合)
二、低收、中低收綜合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466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4樓
聯絡E-Mail bl-allmight@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檢具下列證件並以A4格式影印排列裝訂: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使用雙面列印)、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無考績者免附)等相關證明文件。或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部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
(二)報名方式:108年12月27日(含)前將上述證件掛號郵寄至11466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人事室張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社會課課員】字樣),連絡電話:02-27925828轉271、617。
(三)證件不齊、資料填寫不明或寄送逾期(郵戳為憑)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本案正取1名,備取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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