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以上 |
職稱 | 稅務員 |
職系 | 財稅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19~2019-12-23 |
資格條件 | 一、資格條件:專科以上 二、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含升官等考試及格或升官等訓練合格者)。 三、符合財稅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定情事。 五、無限制轉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六、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 、董事 、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
工作項目 | 國稅稽徵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中和區安邦街1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銓敘審定函影本、現職派令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08年12月23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吳小姐收,聯絡電話02-22436789轉422(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安邦街18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稅務員」字樣。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