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科員~2019-12-23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預估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9-12-16~2019-12-23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調任文化行政職系調任資格之公
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精熟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處理軟體尤佳。
四、工作態度細心、認真負責、且善於溝通協調,須能配合工作加班者。
五、具汽(機)車駕照及駕駛汽(機)車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辦理大溪太武新村藝術進駐委託營運管理業務。
2. 辦理馬祖新村地方文化館及國民記憶庫計畫。
3. 辦理馬祖新村眷村推廣計畫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馬祖新村(桃園市中壢區龍吉二街155號)
聯絡E-Mail 10027535@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相關資料影本如下,並於108年12月24日中午前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2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文化局文化行政職系科員職務甄選】,聯絡電話:(03)3322592轉8031文化局人事室。
1.報名表(A4正本)(請逕至本局網站最新消息-事求人公告項下下載)
2.在職證明書(A4正本,用途不限)
3.銓敘函(A4影本)
4.最高學歷證件(A4影本)
5.考試及格證書(A4影本)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A4影本)
7.身分證正反面、退伍令(A4影本)
8.公務人員履歷表(A4影本)
9.若具身心障礙手冊請檢附(A4影本)
10.若通過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者請附英檢及格證書(A4影本)
11.簡歷(以A4單面、單張14號字為限,亦可用第8項履歷表「簡要自述」欄位代替)(影本1份)(含成長歷程、個人理念、報考動機、工作期許及聯絡電話)
二、甄選方式:
(一)面試,擇優通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於108年12月30日中午12時前公布在文化局網站最新消息(http://culture.tycg.gov.tw/)。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於108年12月31日上午8時50分本局5樓研習教室報到並安排面試。
(三)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最新消息,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以遞補本職缺或其他職務列等相當及性質相近之職務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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