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徵求 助理研究員~2018-06-01

徵才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助理研究員
職系 農業技術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人 (增列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18-05-18~2018-06-01
資格條件 1.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並具有農業技術職系或植物病蟲害防治職系任用資格者。
2.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報名截止日起60日內限制轉調期滿者,視為符合資格)
3.具植物病蟲害、微生物製劑、農業藥劑使用等相關學識。
工作項目 1.農作物病蟲害診斷與安全用藥輔導。
2.作物病蟲害防治技術研究及輔導。
3.非農藥資材研發及推廣。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5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相片、自傳、銓審、考績、獎懲等資料)、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以及著作、論文、訓練證書、獲獎證明(以上均為影本)及推薦函(正本)等其他有助於本場了解申請人學識能力之相關資料,於107年6月1日前送本場人事室主任收(住址:花蓮縣吉安鄉吉安村吉安路二段150號),聯絡電話:03-8521108轉1300,通訊報名者,以郵戳為憑,註明應徵「助理研究員」職務。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資料恕不退件,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於應徵資料封面左上角註明,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請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3.本案甄選職缺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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