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消防署高雄港務消防隊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警察人員 |
官職等 | 警佐3階至1階 |
職稱 | 消防隊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8-11-09~2018-11-11 |
資格條件 | (一)消防警察人員特種考試4等考試以上及格者。 (二)現任職消防警佐隊員以上者。 (三)具EMT2、救生員、救助隊等訓練合格者。 |
工作項目 | 消防行政及擔任轄區防救災工作。 |
工作地址 | (一)高雄市(高雄港區)。 (二)臺南市(安平港區)。 |
聯絡E-Mail | kfs05126@mail.khf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上述資格條件者請於107年11月11日(星期日)前,將資歷證件(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相片、自述及e-mail填寫清楚;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銓審函、現職派令、考績通知書及各項專業證照等)以A4紙張影印,逕寄或送達:高雄港務消防隊人事室收(高雄市鼓山區臨海新路25號),電話:07-5622601轉660或661,逾期恕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