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原住民族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9-06-05~2019-06-10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有原住民族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熟諳電腦文書作業。 四、具溝通協調能力、勤奮、品行端正、認真負責、無不良嗜好,並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原住民族產業發展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ipb.tycg.gov.tw/index.jsp)之訊息公告/徵才資訊專區之本公開甄選項下,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寫,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傳送電子檔至本局電子信箱(10043887@mail.tycg.gov.tw),另請依序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及自傳,並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明、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於108年6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上列資料寄達本局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產業發展科原住民族行政職系科員職務」及日夜間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 二、相關資料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序裝訂,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聯絡電話:03-3322101轉分機6688-6689宋專員或6694何主任。 四、本次徵才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