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伸港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7-07-26~2017-08-01 |
資格條件 | 一、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或升官等訓練合格,並具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般民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大同村中興路2段20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掛號通信報名(以郵戳日期為憑)或親送(彰化縣伸港鄉中興路2段201號人事室)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填完整資料(其中應包括經歷、銓審、獎懲[應包括獎懲事由、獎懲額度及核布日期、文號]),表末並請簽名、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最近五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列印)、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附影本,如無免附),請依序裝訂成冊。未錄取人員不予個別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報名截止日:106年8月1日。 五、聯絡電話:04-7982010#171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