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 徵求 技士~2022-09-06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2-08-30~2022-09-06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所管轄殯葬設施之設置、擴充、增建、改建及新建等營繕工程業務。
二、辦理本市桃園、中壢以外地區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之既有及新設殯葬設施整建、修繕工程規劃、設計及興建作業。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916號
聯絡E-Mail 10012294@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一) 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自1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線上應徵作業,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公告期限內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表須填寫聯絡電話及簡要自傳),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 另並請備妥下列資料依序掃描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現職派令及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影本。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專業證照影本(如通過英語檢定考試者,併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
三、本項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3-325-1569分機73人事室熊先生。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14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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