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太平地政事務所 徵求 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2022-09-08

徵才機關 臺中市太平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2-09-02~2022-09-08
資格條件 (一)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三)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尤佳。
工作項目 ■僱用期限:
本案行係政助理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其職務代理人依該行政助理續僱情形僱用期間如下:
(一)自報到之日起至111.12.31止。
(二)111年考核結果如符合續僱條件:自112.1.1起至該員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預計112.9.11)。
(三)若留職停薪人員112年未續僱、提前復職或期限屆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項目:
(一)協辦地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核薪方式:月薪新臺幣25,250元
工作地址 臺中市太平地政事務所(411020臺中市太平區大源路1-19號)
聯絡E-Mail miao2849@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信封上註明應徵「行政助理職務代理人」),於本(111)年9月8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411020臺中市太平區大源路1-19號 臺中市太平地政事務所 第三課收,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4-23933800轉307張小姐)。
1、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註明手機及電話等連絡方式)。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所將擇優另行電話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徵才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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