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2-07-29~2022-08-12 |
資格條件 | 凡中華民國國民,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無不良紀錄與嗜好,並符合下列資格者:1、 限中央各機關、學校現職駕駛(或符合駕駛資格之技工、工友),且經現服務機關同意移撥者。2、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3、有合格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及經驗,無被吊扣駕照等不良紀錄。 |
工作項目 | 擔任駕駛、車輛保養維護及臨時交辦事項等。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5號。 |
聯絡E-Mail | wra06025@wra06.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依序檢齊下列相關資料,並以A4紙張印製: (1) 駕駛履歷表(含自傳及相片)。(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最近三年考核通知書影本。(5)現職服務機關移撥同意書正本。(6)合格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影本。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2、以上資料務於111年8月12日前掛號寄達,收件以郵戳為憑。 3、郵寄地址: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5號/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 秘書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駕駛」及日間聯絡電話號碼),聯絡人:(07)6279000轉1103陳小姐。 3、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甄選,不合格、逾期、非現職人員、未經現職服務機關同意移撥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依甄選結果正取駕駛1名、備取1名。經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局通知到職任用。 5、本甄選案,規定本局長官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本局工友(含技工、駕駛);對於本局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為迴避僱用。屬上開規定之人員請勿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