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預估缺111年4月20日後)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人;備取:2人(候用期限: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3-18~2022-03-24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畢業,經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四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無限制調任職系之情事者)。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無考列丙等,且最近3年無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4、具地政相關學經歷或登記案件審查實務經驗者尤佳。(本所地政人員支領專業加給-表七) |
工作項目 | 辦理土地登記審查等地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24204)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3段32號 |
聯絡E-Mail | al4114@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1年3月24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一)報名應徵: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完成個人資料校對(如需更正請與貴單位人事確認)及簡要自述維護作業(履歷表不需檢附或上傳相片),再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按網頁提示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網站說明文件)。 (二)上傳附件(請將下列相關證明文件掃描上傳):下列證明文件如有缺件,未於報名截止日前補件者視同不符資格,將不予通知面試。 1.個人履歷表(須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填寫自傳,並請務必親自簽名) 2.最後一次銓敘審定函 3.最後一次考績通知書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予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從缺。 三、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