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徵求 視導~2023-02-28

徵才機關 臺北市文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七職等
職稱 視導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2-21~2023-02-28
資格條件 1.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且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形。
3.具溝通協調能力且並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尤佳。
4.最近3年考績1年考列甲等以上。
工作項目 1.選舉及公投業務。
2.市長與里長市政座談會暨里民大會、基層建設座談會。
3.轄區里幹事督勤、公告欄、區民活動中心巡查。
4.出席議員及立委會勘案件。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6008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8、9樓
聯絡E-Mail aw2400@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現職人員應徵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紙本或電子郵件恕不受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最後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於112年2月28日前親送或郵寄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220號9樓臺北市文區公所人事室葉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民政課視導】字樣)或掃描上述資料以電子郵件傳送aw2400@gov.taipei,聯絡電話:02-29365522分機313。
(三)甄試及錄取通知:
1.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2.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候補1至2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3.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4.應試者請再以電話確認是否已收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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