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課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14~2023-02-20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熟悉行政法、電腦操作及公文書製作,具有法律處理相關經驗尤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法制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本職缺除月薪外,另支給殯葬獎金6000元。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 |
聯絡E-Mail | bf9263@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僱用期間:本職缺係總務課課員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進用約僱人員,預定自112年3月6日起至113年4月24日止(如僱用原因消失應即解僱)。 二、待遇:月薪280薪點(折合新臺幣金額36,316元),本職缺另支給殯葬獎金6000元。 三、請備齊以下文件:(※紙本或電子檔擇一投件) 1. 履歷表(可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或直接於該系統登打履歷)。 2.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加附委由翻譯社翻譯之中文譯本,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3. 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 4. 其他訓練或證照佐證資料影本。 四、配合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以線上收件為主,除履歷表請於事求人系統登打外,相關附件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 五、如無法於事求人系統上傳而以紙本投件者,應徵文件請於本次徵才有效期間內,親自或寄送(郵戳為憑)至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臺北市殯葬管理處人事室(逾期恕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總務課約僱課員」,郵寄者並請於寄送後來電告知。 六、經書面審核資料不全、不符報名規定或不適合者,不另行通知補件,審核通過將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恕不退件。 七、本案聯絡電話:02-87329686轉29692,承辦人: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