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臺南市政府主計處科長(預估缺)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2-10-20~2022-10-27 |
資格條件 | 一、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9職等之非主辦(管),或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8職等主辦(管)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富溝通協調及領導統御能力。 三、熟諳主計相關法令、政府採購法及內部審核等相關法令規定。 |
工作項目 | 綜理本府暨本處所屬主計機構會計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4樓,臺南市政府主計處會計科 |
聯絡E-Mail | d8654001@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請確實至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核對個人資料並登打簡要自述(請註明連絡電話);個人資料如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需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或西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需登錄於語言能力欄位,若有錯漏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 二、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報名檢附上傳資料如下: 1.行政院主計總處及所屬主計機構甄審(選)人員資績評分表(請至全國主計網主計人事主計人事服務網主計人事表格任免遷調類下載,其中職務歷練與發展潛能、專業能力、領導能力、綜合考評四項分數請勿填)。 2.最近五年(106年10月至目前)訓練進修資料(訓練進修部分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下載學習時數,其中專業訓練需經主計總處認證者始可以1.5倍計算,可利用全國主計網主計人事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訓練管理資訊系統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匯出認證時數;另獲薦送參加主計總處101年度起舉辦之會(統)計養成訓練班、幹部培育班者,請檢附參加受訓之文件),所附資料不齊者恕不計分。 三、聯絡電話:06-3901446 蕭科長,傳真:06-29954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