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預估缺);備取︰2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29~2023-04-12 |
資格條件 | 1.現(曾)敘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未有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考試規定限制轉調情事。 |
工作項目 | 1.辦理實價登錄櫃台業務。 2.實價登錄限期申報通知、查核彙整。 3.預售屋備查受理、審核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及指定地點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13、14樓) |
聯絡E-Mail | aa7970@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正取:1人;備取︰2人,(候用期限︰3個月)。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傳),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如無法上傳,請掃描寄e-mail至aa7970@ntpc.gov.tw信箱。 二、上傳資料包含: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現職派令影本。 (四)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影本。(需有任用資格之審定函) (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七)他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三、甄審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還資料,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四、本案甄選職缺列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人︰李先生02-29172969分機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