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總統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外補)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人,候補1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06~2023-04-25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以上會計或相關科系畢業,初等以上會計審計或相關類科考試及格,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熟悉內部審核相關法規及實務經驗等,並具備電腦處理能力。 三、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 |
工作項目 | 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 |
聯絡E-Mail | pjchen@oop.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府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若有行政院主計總處通過認證訓練時數,請檢附個人通過認證紀錄,以及通過語言能力測驗者之合格證書[身心障礙者並請檢附有效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等資料上傳至系統供參。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依業務實際需要擇優通知來府面談,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通知。另依甄選結果增列候補名額1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本職缺應徵履歷資料僅供內部甄選作業使用,並於甄選案核定後銷毀之,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聯絡人:(02)23206675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