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屯區公所 徵求 技士~2023-02-04

徵才機關 臺中市北屯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1-30~2023-02-04
資格條件 (一)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 現職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 具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四) 無限制調任情事。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農建課相關工程(區里建設工程、農路水保工程、排水路改善工程及專案工程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北屯區公所(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3段10號)
聯絡E-Mail slustudy@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聯絡人、連絡電話:臺中市北屯區公所人事室盧先生04-24606113
(二)報名方式:
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2年2月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完整上傳,未完成附件上傳者,視同資格不符。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自傳不可空白且須簽名,並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
2.國民身分證正面。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現職派令。
6.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7.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8.採購訓練及格證明文件、通過英檢證書(無則免附)。
應徵前,請確實至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
(三)其他: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缺件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2.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如無適當人選,本所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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