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工程員 |
職系 | 機械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30~2023-02-07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高考3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二、大專院校或研究所機械相關系所畢業。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
工作項目 | 一、焚化操作控爐、儀表數值點檢等工作。 二、焚化設備異常及故障等排除。 三、支援歲修監工及垃圾吊車等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附註:以上工作,工作性質為早班、晚班、夜班及休假等模式之輪班工作。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地址:112037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 |
聯絡E-Mail | ct-1010@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本案採線上作業應徵方式報名遞件【倘上傳資料不齊或未以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恕不受理】。 二、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欲應徵之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進行登入;首先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再至「應徵職缺」授權本廠於甄選期間得調閱履歷,最後至「我的應徵」上傳附件。 三、意者請於112年2月7日前檢具以下資料並合併掃描成1份PDF檔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考試及格證書(6)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等,如無免附)。 四、非現職人員請於112年2月7日(公告截止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上開相關證明影本,以電子郵件寄送至ct-1010@gov.taipei收,郵件標題註明應徵「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北投垃圾焚化廠第2組機械工程職系工程員」字樣,且以電話確認承辧人員(02-28360050分機201鄭先生)是否收到電子郵件,倘提供資料有虛偽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五、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本職缺錄取正取人員1名,另得增列候補1名,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