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資訊科技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職務代理人36,316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預估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23~2023-03-29 |
資格條件 |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庶務及總務業務。 2.空間規劃與環境管理。 3.本局臨時人員管理。 4.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9樓 桃園市政府資訊科技局 |
聯絡E-Mail | 10059709@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應繳交證件: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桃園市政府資訊科技局聘僱人員簡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訓練證明影本。 2.報名方式:相關證件請於112年3月29日下班前寄達或送達330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9樓,桃園市政府資訊科技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職務代理人員」及聯絡電話。 3.甄試程序:通過初審者擇優參加面試;資格不符、初審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應徵資料若須返還,請附回郵信封並貼妥足額郵票。 4.本職缺則優備取1-2名,於核定後3個月內遞補同職務職缺或職務性職相近之職缺為限。 5.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2年5月1日後出缺)。 6.本案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預計至112年12月14日止),如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