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23-03-24

徵才機關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3-20~2023-03-24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且具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三) 無限制轉調情形;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者,並能配合機關需求加班及職務輪調,具採購人員資格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轄內公園綠地廣場維護管理相關業務執行
(二) 課室綜合業務(如區務會議、里長里幹事聯繫會報、議員等地方仕紳建議案件、區政考核業務等)
(三) 課室年度預算彙整、提報及推算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經建課(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 )
聯絡E-Mail am6792@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務請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資料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1.身分證正反面,如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請併同檢附、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5.近五年考績通知書、6.最近3年獎懲令、7.最高學歷證件。
(二)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三) 本項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四) 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345吳小姐,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分機220經建課張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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