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人(正取1人,備取1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2-08-04~2022-08-08 |
資格條件 | 大學畢業,具汽車駕駛執照(手排尤佳)、需能配合假日輪值、不排斥接近動物、認真負責、任勞任怨、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 加分資料:獸醫師(佐)證書、其他專長證照及曾從事本工作項目業務相關資歷。 |
工作項目 | 協助動物保護案件稽查、動物保護校園宣導、寵物登記、寵物絕育稽查與宣導、推廣流浪犬貓認領養及上級交辦等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請檢具身分證正、反面(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汽車駕照、個人履歷表(請貼照片)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男性請檢附兵役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如具有原住民身分者請檢附戶籍謄本,身心障礙身分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以上皆為影本)。 2. 截止日期:公告截止日。(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逾報名截止時間始送(寄)達者,恕不受理)逕寄至970花蓮市瑞美路5號,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動植物保護股收,合者通知面試,應徵文件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 務請註明日夜聯絡電話及手機,並於信封上載明姓名及應徵建構友善動物保護計畫臨時人員,本案錄取1人(正取1人,備取1人)。聯絡電話:03-8227431#120蔡小姐 4. 本案以日計薪,按月支付(大學畢1,411元/日)若計畫變更,依計畫實際核定標準支付。 5. 報名時間:自111年8月4日起至111年8月8日止(親自報名於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