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以工代賑人員(社工科)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22~2026-01-29 |
| 資格條件 | (一) 申請者須年滿16歲,且為本市當年度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 (二) 國小以上畢業者。 (三) 具備機車駕照者。 (四) 具備耐心、細心及服務熱忱。 (五)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文書作業處理能力。 |
| 工作項目 | (一) 辦公環境清潔維護及整理(50%)。 (二) 公文遞送(30%)。 (三) 電話接聽應答及檔案文書整理(10%)。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 (地址:西屯區市政北二路386號6樓)、大里家庭福利服務中心(地址:大里區甲興路100號4樓)各正取1名、備取2名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一律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裝訂: 1.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直式A4格式,曾任本市以工代賑人員者請註明曾任以工代賑歷程,並請務必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3196669/post 2.(115)年度本市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申請人100年度以後勞保投保明細。 5.機車駕照影本。 6.欲申請者,請於 115 年 1 月 29 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下列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以限時掛號郵寄至社會局綜合徵才窗口林小姐辦理報名(郵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2 林小姐),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述明「應徵社會局以工代賑人員(社工科-行政組)或(社工科-大里中心)」。 二、其他: 1.代賑金:比照勞動部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月薪 新臺幣 29,500元)計算。 2.工作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當年度考核成績優良及隔年度仍具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者,得予續約,累計年限最長為兩年)。 3.工作時間:上班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4.其他事項: 4-1.申請人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擇時間擇優、適者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4-2.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頁公告,正取者並以電話通知。若正取人員未報到,機關得視需要通知備取人員遞補,以機關通知為準。候補期間得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倘應試者無合適得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