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聘用 |
| 職稱 | 約聘照顧管理督導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3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24~2026-01-09 |
| 資格條件 | 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擔任照顧管理專員工作滿二年以上者。 二、大學以上畢業取得社會工作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公共衛生師、心理師,且具四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或前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相關專業研究所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者。 三、專科畢業具上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者,且具五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
| 工作項目 | 一、長照需要評估品質輔導:審核長照需要評估之內容與結果(級),規劃、監測與輔導長照需要評估之作業流程及其品質。 二、長照服務連結品質輔導:定期監測照專派案A單位之妥適性、輔導照顧管理專員對掌握在地長照相關資源網絡之執行情形。 三、長照個案服務品質管控輔導:規劃及推動照顧管理業務內部稽核控管機制,定期分析執行情形、規劃及實施轄區照顧管理專員之輔導與考核事宜。 四、提升長照2.0服務涵蓋率、服務連結與輸送發展情形。 五、跨域網絡資源合作討論機制:考量長照服務個案樣態多元且複雜,整合需求,照管人員須建立其網絡資源連結及轉介機制,並定期檢討改善。 六、處理困難或複雜長照個案陳情或外界關注長照服務案件,定期辦理跨單位之長照複雜個案研討會。 七、其他有關長照服務,服務連結及個案品質管控之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依實際出缺區域 |
| 聯絡E-Mail | 397140000ii@gmail.com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詳閱本局簡章:https://health.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05F66A1CA7A1D4FD&sms=8BB9672CAA44C336&s=35D0FBDFC587C46A# 通訊地址:80276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陳小姐。 聯絡方式:07-7134000#4123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8: 30~12:00、下午1:30~5:30來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