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區隊長 |
| 職系 | 環保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02~2026-02-09 |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環保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未受懲戒處分,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具備政府採購人員專業證照尤佳。 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及網路等電腦操作。 五、須配合清潔隊作業,於星期六、國定假日加班。 |
| 工作項目 | 一、市容街道整頓及消除髒亂點業務。 二、管理隊員執行各項清潔工作。 三、民眾陳情案件辦理及回復。 四、掃街車、清溝車、水肥車、抓斗車等非共同供應契約之特種車輛採購作業。 五、市府活動垃圾清運及環境整潔之協調及管理執行。 六、辦理隊務文書作業及各項表報資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市浸水北街450號。 |
| 聯絡E-Mail | 61197@ems.hc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職缺係預估缺。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5年2⽉9⽇(星期⼀)前檢附下列資料,由「⾏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站投遞電⼦檔: (⼀)公務⼈員履歷表(附⼆吋脫帽相片⼀張)。請務必填妥可聯絡之電話或電⼦信箱。 (⼆)現職派令。 (三)銓敘部審定函。 (四)考試及格證書。 (五)畢業證書。 ⼆、報名⼈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試,⾯試時間另⾏通知。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甄審結果確定之翌⽇起五個⽉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