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徵求 約用專員(職務代理人)~2017-12-13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專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7-12-08~2017-12-13
資格條件 1. 各公私立大學(含)以上畢業。
2. 具有政府採購證照者尤佳
3. 有醫院相關經驗者佳
4. 具office相關應用軟體能力。
工作項目 1. 辦理財產及宿舍管理等相關業務
2. 消防及建築物安全申報
3. 消防演練事宜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50巷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依序檢齊下列相關資料:
(1)履歷表(含照片、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份證影本(4)專業證照(5)經歷證明文件等影本,寄(送)達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50巷2號,並請註明『應徵總務室-約用中級專員』),並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
(二)合格者視學、經歷及專長擇優通知甄選,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及函復,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院得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院迴龍院區實施無菸政策,工作場所全面禁菸。
(五)洽詢電話:(02)82006600轉2553陳小姐。
本職缺為育嬰留職停薪人員之職務代理人,雇用期間為:自雇用日起至107年10月1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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