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人員(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4-02~2019-04-10 |
資格條件 | 1.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3. 具備1年以上社會福利服務工作經歷,具有保護性個案工作經驗者尤佳。 4. 具汽機車駕照及交通工具者佳。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協助辦理性侵害、性騷擾等行政工作。 工作起迄時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108.12.31)止。 上班時間:依本中心業務屬性,假日及夜間需配合輪班或加班辦理活動。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6樓 |
聯絡E-Mail | moonpianowu@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必備資料: 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專區]下載「應徴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 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 。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社會工作師證書及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影本 4.服務證明影本(社會福利服務經驗證明影本) 5.其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應考資格證明文件。 6.意者請於108年4月10日前前備齊上述資料(簡歷表請寄word檔,其餘證件請寄掃描電子檔,勿直接翻拍),email至moonpianowu@mail.tainan.gov.tw,逾期或格式不符、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性侵組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7. 為節能減碳,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 8. 甄選錄取結果登載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專區/錄取公告項下(http://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