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林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9-04-03~2019-04-10 |
資格條件 | 資格條件: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專科以上畢業學歷。 二、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機關審定具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林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無限制調任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工作項目: 一、山坡地開發回饋金核算業務(含函轉水土保持計畫)。 二、森林法相關案件處理(山地地超限利用、林業查估業務) 三、深水苗圃經營管理(含苗木發放、植樹節活動) |
工作地址 | 辦公地點: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高雄市政府鳳山行政中心) |
聯絡E-Mail | vickie65@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一律通信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甄選報名表(請自本局首頁網站下載之統一格式填寫)。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須完整且含照片及自傳,自傳處不可空白,請由B5: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校對網站列印,再經本人簽章) 三、公務員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其他有助審查資料(如通過外語資格或證明)(以上均為影本,並請註明「影本資料與正本無訛」暨簽章)。 四、上開資料均請以A4紙張列印,由上而下依序裝釘整齊後於108年04月10日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寄送「83001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鳳山行政中心),高雄市政府農業局人事室」,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A660100林業技術職系技佐」字樣,應徵者資料經本局審查後符合資格者另通知來局參加「面試」,逾期或所送證件不齊全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應甄人員所送各項證件影本資料,甄選結束後將依法銷毀。 聯 絡 人:王小姐 電話:07-7995678轉6029;07-7902310 其他事項: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個人提供之各項證件資料如有偽造,經發現後立即取消錄取資格,已進用者並依公務人員相關規定召集專案考績會議予以懲處。 二、本次甄選錄取候補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