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市場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主任秘書 |
職系 | 經建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3-13~2019-03-27 |
資格條件 | (一)曾銓審薦任第9職等合格實授或具擬任薦任第9職等任用資格人員,並具有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曾任薦任第8職等以上主管職務者。 (四)個性積極主動能耐心、細心解決問題,且具備政策行銷、溝通協調及創新能力者。 (五)具市場管理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綜核本處文稿。 (二)本處重要專案之研究改進事項。 (三)新聞聯繫及公共關係事項。 (四)各單位業務協調聯繫、主持或出席會議。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6樓。(永樂市場6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遴選方式: (一)初審符合資格者,由臺北市市場處擇優擇期通知面試。 (二)面試重點以應徵者之發展潛能、邏輯思考、問題分析、業務規劃、溝通表達、團隊管理及績效管理等面向能力為主。 (三)面試包含應徵者簡報(約10分鐘)及委員詢答。 二、應繳附文件及聯絡方式: (一)個人簡歷表、工作計畫表及工作成效表(如附表1-3)。 (二)公務人員一般履歷表。 (三)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五)最近一筆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六)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等資料影本。 (七)曾參加管理人員培訓課程之合格證書或佐證資料。 (八)準備簡報(請於通知後將電子檔傳送承辦人信箱)。 (九)以上文件(附表1-3請至臺北市市場處網站之最新消息區或臺北市政府人事處事求人專區下載填具)請於108年3月27日前郵寄或親送至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6樓臺北市市場處人事室收,聯絡電話25505220分機2702許小姐,信封請註明「應徵市場處主任秘書職務」字樣。(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不符資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