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助理研究員 |
職系 | 生物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7-11-29~2017-12-06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生物技術、畜牧獸醫、森林暨自然資源、野生動物保育、生物科學等相關系(所)畢業,具薦任第六職等(以上) 生物技術職系任用資格者。 2.具優良藥品運銷、毒蛇飼養管理、馬場營運管理等相關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生物製劑銷售控管、實驗動物(含毒蛇及馬匹) 飼養管理、國家免疫馬匹畜牧場營運管理等生物技術相關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署疫苗中心(11568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於106年12月6日前於本署首頁http://www.cdc.gov.tw/「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並請於個人自傳表達應徵本職缺服務期間之意向;合則通知參加甄試(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另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網路報名證明,請自行留存備查;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例如:兼具外國國籍等)方能報名。登錄報名完成後應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勿使用簡式履歷表並請親自簽名)、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畢業證書及外語能力證明等足以證明確具任用資格之相關資料影本(如為現職醫事人員,請另附改任前之銓敘審定函影本)(請依序裝訂),並於截止日前逕寄送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疫苗中心助理研究員」(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次公開甄選經通知參加甄試者,如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時,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人,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