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臺西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村幹事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一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17-09-19~2017-09-26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一般民政職系且具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所一般民政業務、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臺西鄉公所(雲林縣臺西鄉中山路29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證件:(一)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詳填經歷及現職、考績、獎懲及訓練進修資料、簡要自述等並親自簽名)。(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三)最高學歷證件。(四)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五)符合調任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六)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七)現職派令。※說明:除公務人員履歷表外,以上文件均係影本且加註與正本無誤字樣並親自簽名(為A4格式),並留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面試時間;若有提供不實或疏漏,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二、報名期間自106年9月19日起至106年9月26日截止,請以親自、委託或郵寄方式報名(郵寄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次甄選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期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項甄選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若所附證件須退回者,請逕行檢附回郵信封俾利辦理郵寄事宜。) 四、受理單位:雲林縣臺西鄉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5-69841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