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徵求 助理業務技師~2019-08-26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助理業務技師
職系 環境工程,機械工程,化學工程,資訊處理,藥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8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9-08-16~2019-08-26
資格條件 一、品保部-助理業務技師1人(編號7)
二、品研部-助理業務技師1人(編號8-理化實驗室)
三、品研部-助理業務技師1人(編號9-理化或微生物實驗室)
四、製造部-助理業務技士1人(編號10)
七、營管部-助理業務技師1人(編號13-倉儲管理)
八、廠務部-助理業務技師1人(編號14)
(1) 藥學、化學、化工、生物技術、食品、護理、工業工程、資訊、機械、環境工程或電機等相關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 大學以上藥學、化學、化工、生物技術、食品、護理、工業工程、資訊、機械、環境工程或電機等相關學系畢業,並有藥品優良製造規範之藥廠職務經驗或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4) 可配合業務輪調及視工作情況配合加班。
五、營管部-助理業務技師1人(編號11-售品門市)
(1) 藥學、化學、化工、生物技術、食品、護理、工業工程、資訊、機械、環境工程或電機等相關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 大學以上藥學系畢業,並有藥品優良製造規範之藥廠職務經驗或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4) 可配合業務輪調及視工作情況配合加班。
六、營管部-助理業務技師1人(編號12-查驗登記)
(1) 藥學、化學、化工、生物技術、食品、護理、工業工程、資訊、機械、環境工程或電機等相關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 大學以上藥學系畢業,並有藥品優良製造規範之查驗登記業務或藥廠職務經驗或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4) 可配合業務輪調及視工作情況配合加班。
工作項目 一、品保部-助理業務技師1人(編號7)
(1) 辦理藥廠GMP及品質保證相關業務。
(2) 其他交辦事項
二、品研部-助理業務技師1人(編號8-理化實驗室)
(1) 辦理管制藥品研發相關業務(藥品研發、管制藥品管理、計畫撰寫、委外研發、採購案件、公文簽核等)。
(2)其他交辦業務。
三、品研部-助理業務技師1人(編號9-理化或微生物實驗室)
(1) 辦理實驗室相關業務(管制藥品管理、藥品檢驗報告核閱、採購案件、公文簽核等)。
(2)其他交辦業務。
四、製造部-助理業務技師1人(編號10)
(1) 注射劑或錠劑生產線管理,包括SOP修訂及確效驗證。
(2) 執行藥廠偏差處理單、變更管制提案單等調查作業。
(3) 其他交辦業務。
五、營管部-助理業務技師1人(編號11-售品門市)
(1) 門市藥品諮詢及客訴處理。
(2) 協助第一級及第二級管制門市藥品庫房業務。
(3) 協助門市科務及銷售、SOP修訂、登記桌及採購案等業務。
(4) 其他交辦業務。
(5)需具有藥師執照,擔任門市管理藥師,得兼領藥師津貼每月10,000元。
六、營管部-助理業務技師1人(編號12-查驗登記)
(1) 辦理查驗登記業務。
(2) 藥價業務。
(3) 管制藥品申報及銷毀業務。
(4) 其他交辦事項。
(5) 需具有藥師執照(擔任管制藥品管理人),得兼領藥師津貼每月10,000元。
七、營管部-助理業務技師1人(編號13-倉儲管理)
(1) 藥廠GMP及GDP等營運相關業務管理。
(2) 其他交辦業務。
八、廠務部-助理業務技師1人(編號14)
(1) 機電、空調、水系統、空壓等支援系統管理。
(2) 其他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職缺所在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辦公地點: (一)編號11:管制藥品製藥工廠台北門市(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67號B1) (二)其餘編號:管制藥品製藥工廠(新北市三峽區大同路28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臨時人員: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三)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四)經錄用人員於報到時,需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1份(良民證),查有犯罪或吸毒紀錄者,不得僱用。
七、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08年8月7日止,請以郵寄方式辦理(以郵戳為憑)。
(二)檢附資料:1.履歷表(含自傳、聯絡電話)。2.大學以上所有學歷證件影本。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GMP藥廠工作證明。5.專業證照或其他專長之證明文件影本(無相關文件者免附)。6.推薦人及推薦函2-3封。
(三)以上文件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O O部—助理業務技師(編號O O)」,寄至本署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企劃小組收(23742新北市三峽區大同路287號)。
(四)未檢齊資料郵遞紙本履歷或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本署將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徵才資料恕不退件,如需寄還報名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
(五)聯絡人:王小姐(02)26711034轉3151。
八、甄選方式: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先經過筆試(PIC/S GMP相關規範等)後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筆試及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九、敘薪標準: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管制藥品製藥工廠設置要點附表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僱用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月薪約37,000-55,000元)。
十、注意事項:
(一)每人限選擇一個編號投遞履歷資料,請勿重複遞送履歷資料。
(二)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請勿使用系統報名。
(三)有關本署臨時人員工作規則、本署管制藥品製藥工廠設置要點之相關規定,請參閱本署網站查詢。(http://www.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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