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大安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9-09-19~2019-09-23 |
資格條件 | 1.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2.專科以上,有經驗為佳。 3.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4.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具工作熱忱且願意學習、善於溝通協調及刻苦耐勞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所列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推行政令,反映民意及市政建設宣導傳遞。 (二)結合及協調地方資源推行里文化、休閒、育樂活動。 (三)辦理里例行會議,應按規定協助召開鄰長會議、里工作會報、里民大會(或基層建設座談會),作成詳細紀錄,建議案專案處理,並加強各項建議案追蹤、管制、會勘及催辦工作。 (四)市容查報。 (五)辦理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含家暴防治、婦幼安全、兒少受虐、老人保護、高風險及弱勢脫困家庭通報、轉介等)及其他社政服務。 (六)建立戶長資料名冊及家戶訪問,輔導各種申請書表之填寫及辦理里辦公處證明。 (七)協助愛鄰守護、協助推行環保事項、協助地方治安(守望相助、春安、民防等)、協助推行社區發展事項及災情查報、通報工作。 (八)辦理綜合所得稅輔導申報及協助災害救助案件之受理與勘查工作。 (九)協助辦理各種公職人員選舉選務工作。 (十)分送有關役政通知單、徵集令及辦理役男身家調查及兵役資料之查報。 (十一)應加強原住民之服務,協辦原住民各項福利業務生活輔導及原住民生活教育協會輔導等工作。 (十二)里長交辦事項。 (十三)區公所交辦事項及其他依法令協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大安區公所(臺中市大安區中山南路356號) |
聯絡E-Mail | h45610@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電話:04-26713511轉507,人事室簡宏志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