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17-03-29

徵才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7-03-23~2017-03-29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作業、具溝通協調能力、個性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反應敏捷及配合度高者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形,並應遵守同法第26條之規定。
工作項目 1、一般行政文書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2、本職缺月報酬為190薪點(折合新臺幣23,009元)。
3、自簽約日起至108年1月3日止﹙每年1簽,留職停薪期間為106年1月4日至108年1月3日,如原職務人員提前復職,代理期間至其復職前1日為止﹚
4、備註
(1)本職缺係書記育嬰留職停薪進用約僱人員(職務代理)。
(2)僱用期間,如原職務人員提前復職,代理期間至其復職前1日為止;僱用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址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高雄分局(高雄市小港區飛機路63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意者請書面依序檢附(1)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約僱人員報名表﹙請上本局網頁http://www.apb.gov.tw/公告區下載)。(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1份。(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相關證照(書)影本。(4)男性已服役或免役者,請檢附證明影本(無則免付),於106年3月29日(星期三)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33758桃園市大園區埔心里航勤北路27號,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字樣。
2.經書面審查合格者﹙逾期或資格不符、填寫不明或表件資料錯誤、不全者視為不合格﹚,於本局網頁公告面試時間及地點,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有關報名者個人學經歷及身分證明文件,均請以影本寄送。
3.本次甄試擇優錄取1名,另備取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候補期間為3個月);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4.聯絡電話:﹙03﹚3982239、黃科員、高雄分局聯絡電話:(07)8012536、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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