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美術館 徵求 技士~2017-09-04

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美術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至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技藝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7-08-22~2017-09-04
資格條件 一、具有國內外大專(含)以上學歷。
二、現具薦任第六職等(含)以上資格,且具有調任本職務(技藝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現銓審資訊處理職系、電機工程職組各職系…等人員亦得報名)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具資訊科技運用能力及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圖書文獻數位資源之整體規劃及計畫擬訂與執行。
二、圖書資訊網路與資料庫之建立、維護與研究發展。
三、綜合行政及專案業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有意者請於106年9月4日(星期一)前至本館官網(http://www.ntmofa.gov.tw)最新消息中之徵才訊息。並進入本館甄選報名網站http://125.227.198.95:8080/staff/index.asp進行線上報名。(本報名系統須使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或MozillaFirefox瀏覽器登入)
二、附繳書面證件影本:
(一)甄選報名表及個人簡歷表(以上二表請至本館網站/最新消息/報名系統產生列印,並請貼妥相片;表格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用A4白色紙張列印)。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四)退伍令(男性需另備) 。
(五)考試及格證書。
(六)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七)最近現職派令。
(八)符合甄選職系之銓敘審定函。
(九)最近現職銓敘審定函。
(十)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十一)其他證明文件【如採購專業證照、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
以上文件請依序以A4大小裝訂整齊。
三、上開報名表件,請於106年09月04日(含)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至「國立臺灣美術館人事室」(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上述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地址: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符合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合適者通知測驗或面試,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通知參加甄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本館將逕行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原則。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聯絡人:人事室黃主任或蘇小姐,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141或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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