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美術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至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技藝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7-08-22~2017-09-04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國內外大專(含)以上學歷。 二、現具薦任第六職等(含)以上資格,且具有調任本職務(技藝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現銓審資訊處理職系、電機工程職組各職系…等人員亦得報名)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具資訊科技運用能力及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圖書文獻數位資源之整體規劃及計畫擬訂與執行。 二、圖書資訊網路與資料庫之建立、維護與研究發展。 三、綜合行政及專案業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者請於106年9月4日(星期一)前至本館官網(http://www.ntmofa.gov.tw)最新消息中之徵才訊息。並進入本館甄選報名網站http://125.227.198.95:8080/staff/index.asp進行線上報名。(本報名系統須使用Google Chrome瀏覽器或MozillaFirefox瀏覽器登入) 二、附繳書面證件影本: (一)甄選報名表及個人簡歷表(以上二表請至本館網站/最新消息/報名系統產生列印,並請貼妥相片;表格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並請用A4白色紙張列印)。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四)退伍令(男性需另備) 。 (五)考試及格證書。 (六)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七)最近現職派令。 (八)符合甄選職系之銓敘審定函。 (九)最近現職銓敘審定函。 (十)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十一)其他證明文件【如採購專業證照、外語能力檢定資格、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 以上文件請依序以A4大小裝訂整齊。 三、上開報名表件,請於106年09月04日(含)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至「國立臺灣美術館人事室」(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上述表件,網路報名視為無效),地址: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符合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合適者通知測驗或面試,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通知參加甄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未附回郵信封者,本館將逕行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原則。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聯絡人:人事室黃主任或蘇小姐,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141或142。 |